當您於夜市、市場發現有攤販非法販賣犬隻。也請立即拍照或錄影。但由於這類攤商通常只是將犬隻裝箱放在路邊,為求證據完整,也希望民眾能在不造成自身危險的前提之下,使用錄影或錄音的方式,將業者兜售或販賣價格等交易資訊一併記錄下來。


在記錄下來之後,也請立即通報各地政府主管機關前來處理。
(聯絡方式請參閱此連結: http://animal.coa.gov.tw/html3/index_08.html )
若政府主管機關於深夜無配置人力,無法立刻前往處理的話,也請務必報警,並要求警方登記其個人資料,同時也要確保警方後續會將相關資訊交付動保主管機關,並以相關法條開罰。


TSPCA希望藉由全民共同監督,來讓虐待動物的事件不再發生。而最近協會也正在徵求”全國調查部門志工”,若您願意與我們一同學習、成長並幫助動物的話,也歡迎加入我們喔。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。(P.S.第一批志工將於8/11截止!!)
http://www.spca.org.tw/-21152208372229638538-careers.html


**若您認同和支持我們在臺灣重要保護動物的工作(教育,宣導,調查虐待案件和動物送養),請用行動來支持我們http://www.spca.org.tw/24859245152542427454-donate.html **


若是非犬隻怎麼辦?    
 Taiwan SPCA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 目前在台灣如果要賣狗的話,必須要依照"動物保護法"以及"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"所規定來申請合法買賣執照。而目前其他動物的買賣的確無法可管,但依照此例,該攤商也必須依法給予兔子妥善的照顧。 所以並不是完全無法可管喔,也非常謝謝您的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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